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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1-29 分享: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亓培红等人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问题。20157月,时任黄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政委亓培红等人前往重庆市某戒毒所考察,预定考察时间为727日至730日。考察期间,亓培红等人乘坐该戒毒所安排的车辆到阆中古城游玩;考察结束后,亓培红等人擅自改变行程绕道前往峨眉山等景区游玩,直至82日才返回黄石。201812月,亓培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原党支部副书记、园长潘红丽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潘红丽在任市委机关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园长期间,私设账外资金共计84万余元。201212月至20162月,由潘红丽安排或经潘红丽同意,该幼儿园使用账外资金发放职工津补贴或福利共计18.88万元,安排吃请及娱乐消费共计1.18万元,赠送现金和购物卡共计2.21万元,潘红丽使用账外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共计2.08万元。同时,潘红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11月,潘红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黄石工矿集团秀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陆龙桂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1月至12月,黄石工矿集团秀山管理服务中心在负责红峰村棚改工作期间,经该中心主任陆龙桂和党委书记芦义强同意,使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3.84万元,其中陆龙桂、芦义强分别领取1.2万元。20173月至7月,经陆龙桂、芦义强同意,该中心使用棚改经费支出无公函招待费5110元。201810月,陆龙桂、芦义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冶市东岳水务管理站原站长兼市城区排涝管理中心负责人夏碧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4月至201712月,夏碧在担任大冶市东岳水务管理站站长兼市城区排涝管理中心负责人期间,东岳水务管理站以虚报租车费用的方式报销违规公款吃喝费用共计1.36万元。20189月,夏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阳新县实验小学校长刘会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等问题。201711月,时任阳新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会河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违规宴请本单位干部职工,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4200元。20171月至20186月,刘会河多次安排在学校食堂无公函、超范围接待,进餐及购买香烟费用共计1.83万元均在学校财务列支报销。同时,刘会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8月,刘会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章山街道办事处经发办负责人刘正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正华在任龙山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辖区内某企业负责人高某组织的宴请。2016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高某到刘正华家中拜年时,共计送给刘正华毛铺苦荞酒4瓶。同时,刘正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12月,刘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有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知止,目无法纪,肆无忌惮,把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当耳旁风;有的打起“擦边球”,外出公务考察却绕道前往景区旅游;有的躲进“青纱帐”,虚报套取费用冲抵违规支出;有的私设“小金库”,大肆使用公款发放津贴福利或消费娱乐。这些受到处理的干部,教训极为深刻,进一步反映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作风建设必须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照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和有关纪律提醒的通知要求,守土尽责、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领会纪律提醒要求和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通报,对照自身认真检查,绝不当旁观者、局外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要在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在作风建设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