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查找党员干部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黄石市纪委监委设立举报专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举报方式
即日起,黄石市纪委监委设立“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举报专区”,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举报。
1.拨打0714-12388电话举报;
2.通过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http://www.hsjwjc.gov.cn/),点击“我要举报”;
3.关注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黄石”(hsjwjc),点击“检举控告”;
4.通过信件邮寄举报,邮寄地址:下陆区发展大道140号黄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35003)。
受理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相关问题重点受理以下事项:
1.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占用农村耕地建房,或者参与、组织强占多占农村耕地建房的;在违规建房中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和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
2.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失管失查、整治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不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的;对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问题、违规开发“小产权房”问题查处、整改不力的;
3.村级组织对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力、滥批乱建失管失责的。
其他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举报内容
(一)举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占用农村耕地违规建房等问题的,主要注明以下内容:
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及职务;
违建具体位置,如“在某某县(市、区)某某乡(镇、办事处)某某村(社区)某地段”,采取来信方式可以附上违建照片;
违建大概时间;
违建土地性质;
是否向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反映过;
反映后的处理结果如何等。
(二)举报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相关问题的,主要注明以下内容:
向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反映违建的时间、具体情况;
是否涉嫌国家公职人员;
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
是否存在涉嫌包庇纵容,如涉及具体公职人员可提供姓名、单位及职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