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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4-22 分享: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1年4月20日起,对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党组(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发现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党组(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受理反映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党组(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级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