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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9-30 分享:

9月30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民二庭庭长柴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6年至2020年,柴卓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游戏卡及烟酒、茶叶、土特产等礼品。同时,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异性陪唱娱乐活动安排。2021年7月,柴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2.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仁八所负责人卢彦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钓鱼活动安排等问题。

2020年8月至9月,卢彦在查处刘仁八镇某孕婴店违法经营食品案过程中,违规收受该店经营者温某赠送的烟酒,并带领该所3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温某安排的宴请和钓鱼活动安排。随后,该所对孕婴店违法经营食品行为作出不依法处置的决定。2021年5月,卢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分处理。

3.阳新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原县能源办)原党总支书记、主任解彬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期间,解彬多次违规收受阳新县能源办副主任石崇波所送的烟酒等礼品。2013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期间,解彬、石崇波多次违规收受县能源办沼气池承建方樊某、明某所送的烟酒等礼品。同时,解彬还存在无公函接待等问题。2021年8月,解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崇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黄石工矿集团维稳保卫部部长刘兴发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刘兴发等人先后多次违规接受黄石工矿集团秀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陆龙桂等人的宴请,餐费7000余元均由陆龙桂(另案处理)公款支付。2019年,刘兴发违规收受黄石工矿集团秀山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芦义强(另案处理)以看望其父亲住院名义所送的礼金。2021年4月,刘兴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冶市大箕铺镇城建办机动中队中队长曹浪浪等人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等问题。

2021年4月至9月,在大箕铺镇石家堍村村民卢某申请建房已获该镇农村建房专题审批会同意的情况下,该镇农办未及时与卢某对接完成建房审批手续,镇城建办落实监管职责不力,未及时发现卢某少批多建、未批先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大箕铺镇城建办机动中队中队长曹浪浪、农办工作人员邓艳等人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9月,曹浪浪受到警告处分,邓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再次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守纪律、扬新风。

通报强调,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纠治“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毫不妥协、寸步不让,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力戒作风“小节论”“影响经济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和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不良倾向,用更高标准审视和要求自己,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不逾纪法底线,带头反对特权思想、严格家风家教,带头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对“四风”可能存在的反弹苗头保持高度警觉,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以及使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或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钱款“精致走账”等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尤其是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坚决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跟进监督、精准施治。要始终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