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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04-28 分享:

4月28日,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大冶市人民法院原工会主席曹中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曹中智在担任大冶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科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胡某某、邹某某安排,赴北京、云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胡某某、邹某某支付。曹中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曹中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阳新县档案馆原馆长张建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7月至12月,张建设在担任阳新县旅游局局长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胡某某在其公司食堂及餐馆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张建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建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黄石港区凤凰山社区党委书记王凯东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4月,王凯东在担任黄石港区王家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社区居民朱某某微信转账礼金2000元。2021年11月,王凯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陶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2017年底至2019年3月,陶勇在担任铁山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张某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张某某赠送的高档烟酒。2021年11月,陶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中石化阳新石油分公司驻浮屠镇玉堍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蔡红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宴请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蔡红强在担任阳新县军垦农场华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顾某某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900元,并多次接受顾某某安排的旅游、宴请活动。2022年1月,蔡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冶市还地桥镇招商办主任、金桥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郑赞等人在“双千”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大冶市还地桥镇招商办主任郑赞、经发办主任殷建军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在镇“双千”工作中履职不力,协调解决金桥工业园区某企业排污问题行动迟缓,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并将未解决的问题上报销号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郑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殷建军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从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来看,有的在对象上做文章,买单对象由公款转向私营企业主、从本级变为下级和利益关联方;有的在手段上玩花样,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受礼金;有的在阵地上搞转移,躲到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吃喝玩乐;有的“门好进”但“事难办”,在履职尽责、服务企业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这些隐形变异现象显示出在高压态势之下一些作风顽疾“自调节”“自适应”,改头换面、由明转暗,成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通报强调,2022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个年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年磨一剑”,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四个任重道远”的判断,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的作风顽疾,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决不姑息,坚定有力、常态长效,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