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行为规范根植心中 反腐利剑永不蒙尘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3-06-10 分享: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近日,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该行为规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是湖北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制度性成果,必将有力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诞生了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历史留给湖北的宝贵精神财富。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北纪检监察机关赓续中央监委诞生地的红色基因血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出台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是省纪委监委把严管严治贯穿始终的又一项有力举措,以实际行动落实了最严纪律、最严要求、最严约束、最严监督。

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简明扼要,共5条要求380余字,篇幅虽短,但内涵十分丰富,结合湖北实际,着眼健全完善对纪检监察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围绕政治立场、斗争精神、法治意识、能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明方向、定规矩、划标尺,教育引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时时刻刻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强化自我约束,确保纪检监察权正确行使。

该行为规范的“纲”,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要求为根本遵循。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必须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该行为规范正是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各项措施在湖北落实落细落地的生动体现。

从具体内容上看,该行为规范的5条要求,条条都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纪检监察干部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依纪依法、谨慎用权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自律、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该行为规范清晰指出了“要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既有正面引导又有底线要求,既是警戒线也是安全线,是湖北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南。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手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监督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纪律部队”越忠诚、越干净、越担当,就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就越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就越坚定、越彻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执行行为规范与开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相结合,把严的要求、实的举措与推进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相统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斗争磨炼,努力在思想政治上来一个大提高,在能力素质上来一个大提升,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保驾护航。

反腐惩恶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