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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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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胡佳禧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胡佳禧在负责还地桥镇还桥村民政工作期间,未严格按制度执行残疾人死亡人口的证件注销工作,对还桥村重度残疾人姜某于2016年4月已去世的情况未及时掌握,也未入户核实,导致姜某死亡后仍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22个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胡佳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冶市茗山乡茗山村村委会副主任许福全在临时救助审核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许福全没有认真审核该村村民张某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出具张某家庭情况证明,导致张某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下违规领取临时救助金1140元。2019年10月,许福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新县韦源口镇东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炎东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炎东在担任韦源口镇东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以虚报鱼池改造和组级道路建设项目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该村建设支出。同时,王炎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王炎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阳新县龙港镇梧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洪登林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洪登林在担任阳新县龙港镇梧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以虚报新修3.5公里水泥路项目的方式,套取老区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偿还该村欠款。2019年9月,洪登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西塞山区委老干部局原副局长李佑华家属违规享受城市低保和医疗救助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西塞山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李佑华连续两年不如实填报组织部门下发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身份证信息采集表,致使在大数据核查中未及时发现其父亲违规领取城市低保和医疗救助问题,共计违规领取资金19810元。2019年4月,李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屋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克茂在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舒克茂明知其弟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在未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定的情况下,为其填写不实的危房改造申报、验收资料,致使其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未及时向民政部门上报该村低保户李某已于2015年3月去世情况,导致李某低保金违规发放;在明知该村村民陈某不符合“三改”政策的情况下,仍以陈某名义申报“三改”,致使陈某违规享受“三改”补助资金。同时,舒克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舒克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今年是脱贫攻坚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克服“歇口气、松松劲”的思想,全面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一鼓作气、顽强作战,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一案双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