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为推动黄石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8日)
王永久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纪委与新组建的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格执纪、公正执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建设,在强化思想武装上体现新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强化思想武装的首要位置,区委带头垂范,2018年先后在19次常委会上传达学习有关精神83件次。区纪委聚焦政治监督,会同区委办加强对各街道(管理区)、区直重点部门、社区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新《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全区“周一夜学”,联合区委组织部,派出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开展7次“全覆盖”突击测试,测试结果在全区公开通报。积极开展第十九个“宣教月”、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十进十建”等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警钟长鸣》、《逾越法纪的国企“蛀虫”》,并开展学习讨论;安排县级干部、部门主职学习《忘却初心的悔恨》、《全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0例》警示教育材料,并撰写心得体会;全区近10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全省“宣教月知识测试”;在机关、街道和社区举办“漫说监察法”漫画巡展,各街道和社区纪检组织积极开展十进十建文艺演出,推动法纪宣传全覆盖。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宣布处分决定,现场点问题、压责任、谈整改,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强化纪检监察对外宣传,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4篇,其中《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黄石4名工作失误的干部被免予处分》先后在《湖北日报》、湖北卫视、黄石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上显现新成效。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改革试点阶段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建设,打造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员配发《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监察法释义》、《监察委12项调查措施应用指南》《纪律处分条例定性量纪实务》等专业书籍,使之成为日常学习工作的“标配”;区纪委监委、街道(管理区)纪委共26人次参加了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联合各城区纪委监委,举办了首次“城区纪检系统纪检业务培训班”,着力培养“执纪行家,办案专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转任、调任、招考等方式,补齐配强人员力量,各内设科室人员基本到位;充分发挥检察院转隶干部的业务专长,科学定岗定责,所有转隶人员全部充实到执纪审查一线,其中两名同志分别担任分管案件工作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5个街道(管理区)派出监察室挂牌,在33个社区配备了兼职纪委书记、监察信息员,打通了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2018年,各街道(管理区)纪检组织立案数、问责数分别占全区总量的56.8%和53.3%,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三)狠抓纪律作风,在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上呈现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办法,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四风”类举报优先处置;加强对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明察暗访6次,涉及单位19家,督促2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10条问题线索进行处置,问责7人;对12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纪律处分4人,组织处理8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5人,对4家存在纪律作风问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结合实际,分四个阶段对全区16所中小学“全覆盖”开展“教育系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排查主要问题线索11条;认真开展扶贫领域“大数据”比对问责工作,省委扶贫督察组对我区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我区被认定为“免检”单位。紧盯“三大攻坚战”发现的作风问题,会同区扶贫办,对各驻村工作队的在岗情况、作风情况、履职情况进行了2次督查;抽调专人配合环保督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中央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督办的2项重点问题进行处置;督促有关单位对省委环保督查组以及省级环保督查“回头看”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审查调查,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实现新突破。全年共收到业务内信访举报81件;处置问题线索79件,其中初核64件,函询8件,了结5件;立案37件,其中留置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4人;组织处理4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27人,对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先后抽调9人与区公安分局成立“吉雄专案”调查组,历经10个月苦战,最终公安部门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吉雄公司副总经理梁某立案调查,共批捕2人,刑拘1人。同时,区纪委对在该案调查中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6名党员进行立案审查。在省纪委监委的调度指挥、市纪委监委的直接指导和带领下,区纪委监委将一名潜逃达22年之久的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成功缉捕归案,并实施留置,为全市防逃追逃工作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着力减少案件存量,对2016年以来积压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整理;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重点关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联系相关单位,对2017年以来涉及区管党员干部的刑事判决、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大起底,拓宽案件来源。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将严把“安全关”的理念灌输到每名办案人员身上;建立了“审查调查安全台账”,坚持每周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邀请“绿色通道”联系单位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家为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传授医疗急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组织全委人员参加谈话室消防演练,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全年共对45批次涉及到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因私出国出境等问题给出廉政反馈意见。
(五)严肃政治巡察,在发挥“利剑”震慑遏制作用上凸现新担当。出台了《2018年全区巡察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巡察工作做出计划安排,明确巡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对象范围。区委常委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精神及相关巡视巡察文件精神,听取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区委书记专题听取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察成果的运用。突出巡察重点,将巡察对象集中于民生、资金密集,权力相对集中,具有代表性的重要部门,重点巡察坚持党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机关党建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情况等7个方面,同时将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全年共开展3轮巡察,涉及5家单位,反馈面上问题128个,已督促整改123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6%,移送问题线索17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看到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依然不强,还停留在“不敢”层面,离“不能”、“不想”还有很大的差距。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把握纪法关系不够精准,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素质不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肩负的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黄石港区打造四个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推动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在“学、懂、信、用”上体现正面导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成为学懂弄通做实的模范。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习和实践两手抓两手硬,推动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党心、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加强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将学习观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监督的必查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强化随机考问的力度,以考促学,以考验学,对督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严肃问责。
(二)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个维护”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牢、抓实、抓好的首要政治职责。将贯穿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以及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聚焦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也要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等行为,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腕反腐的决心、力度、韧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和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责任,针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为突破口,严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适应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统一思想,积极适应新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审查调查时既要查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也要查清违纪问题。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途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纪委监委的职责由党章宪法监察法确定,不能随意扩大、泛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对有监督权、执法权的单位,要坚持“监督的再监督”,监督定位要精准,坚守政治监督,防止越俎代庖。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对标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具体部署,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对内设机构改革的统筹指导,实行区本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合一(统称纪检监察室),并规范职责职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加强派出监察室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监督时间、监督空间、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做到既抓八小时以内,又抓八小时以外;既盯重点部门,又盯“清水衙门”;既管普通党员,又管领导干部。同时突出监督重点,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也要加强对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大多数。
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密切关注作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积极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的监督导向,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严肃处置,对符合容错纠错机制的要大胆适用,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
(五)积极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方针,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快从严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肃贪,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健全完善惩贪治腐措施,形成合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规范有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各方面检验。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整改、加强管理监督堵塞制度漏洞。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做细做实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工作,提升审查调查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配合省市纪委,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按照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部署,加快建设步伐,提升执纪执法办案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突出反腐倡廉宣传的重要性,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继续做好“宣教月”活动,深化“十进十建”,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持续做好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大力传播和弘扬优秀文化。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厉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坚守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巡察工作表面化、形式化。加大督导督查督办力度,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推动问题逐项落地见效。
(七)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区纪委领导班子要注重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廉洁、学习上做到全面过硬、始终过硬。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鄂纪干监二十五条”,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严肃查处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为。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把“进人关”的意见》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聚焦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专业化”水平。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黄石港区打造四个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战略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