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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炜在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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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监督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9日)

洪  炜


我代表中共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政治监督抓紧抓细,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聚焦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系列批示精神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范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校准思想偏差。围绕监督首要职责,提请区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覆盖、层层压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通过巡察、信访受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方式,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监督内容和宣教重点。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1人次,其中给出否定性意见2人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严防走形式、做虚功;聚焦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80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处理63人,占比达到78.7%,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

一年来,我们坚持作风建设务求实效,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严防反弹回潮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2人。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2019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案》,配合区委对大数据、创文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8人。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扶贫领域、名贵特产、公务加油卡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配合区委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多轮明察暗访,问责19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3件,给予组织处理8人。督促区城管局对2处违建别墅进行了拆除。认真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清理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单位19家,问责14人,追缴资金15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坚持惩贪治腐毫不松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惩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持续保持重拳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7件,立案42件,同比增长13.5%,采取留置措施13人,同比增长16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共立案审查调查12人,其中,按照省、市监委指定管辖,对武汉海事局新滩海事处洲海巡执法大队陈朝晖、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于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办了市府路小学财务人员张政、光华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嗣民等一批在全区影响较大的腐败案件,在反腐高压震慑下,市中山小学后勤处工作人员黄某,市众邦资管公司业务主管戴某先后主动投案。2019年10月以来,先后承办了上级监委指定管辖的司法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已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人,调查工作得到了上级监委的高度肯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刻不停,着力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浓厚氛围协助区委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持续推动和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十进十建”,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教育、严格监督、强化管理;深化纪法宣教,督促各级党组织将纪法知识学习作为“周一夜学”、支部主题党日的固定内容,推动纪法学习常态化积极拓展党纪法规宣教覆盖面,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参加省、市纪法知识测试5000余人次。强化执纪执法刚性,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有关地方和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惩教结合,适时开展跟踪回访,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突出以案警示,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红与黑》《重整行装,利剑反腐》《警醒就在身边》等警示教育材料。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评先表优、年度考核、提拔任职等影响期审核制度。落实激励保护,对12件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直接予以了结,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6名党员干部免予处分,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一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巡察扎实推进,不断彰显巡察“利剑”功效。加强统筹谋划,出台《黄石港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相关单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逐一细化。全年完成九届区委第六、七、八轮巡察,覆盖5个党政机关、1个街道、12个社区,发现问题205个,移交问题线索38件。优化工作方式,在第六轮对教育系统的巡察整改督查中,召开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联席会,分解督查督办任务,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收回租金129万元、清退违规发放及报销资金32.88万元。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2017年、2018年已巡察的9家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清理,督促整改问题39个,追回资金81.62万元。

一年来,我们坚持自身建设不放松,严教严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习62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分层分类推进全员培训,全年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集中业务培训学习202人次。代表黄石市迎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专项考试抽查,取得较好成绩。抽调8人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和专案办理,选调6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跟班培训。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鄂纪干监二十五条”、《关于从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强化自我约束。根据省市纪委部署,顺利完成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逐步完善对所有区直部门综合派出监督,初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结合的立体监督网络。相继出台信访接待、线索处置、基层挂点包保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办公办案硬件建设,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去年11月25日圆满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办案条件,为工作高效运转打好坚实基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无论是从省委巡视组交办件看,还是从目前我区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问题来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高质量发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重形式轻实质、重厚爱轻严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敬畏感不强。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查纠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深入;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资治”工作不系统;辖区范围内涉黑涉恶“保护伞”深挖不够;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难以适应形势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完善监督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做实监督首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为黄石港区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战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思贯通、知行合一。全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积极协助并督促区委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学习走过场、搞形式。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区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区委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障黄石港区高质量发展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从严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对全区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查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快办理进度,并及时公开通报,形成震慑。加大新一轮打“伞”破“网”攻势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整治食品安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微腐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冷、盲、滑、假、僵、梗”六种“病”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以良好政治生态助力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黄石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紧盯惠企政策落实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尽量少用、慎用留置措施;对于相关企业尽量少用、慎用查封账户、扣押、冻结财产等强硬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持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结合,精准执纪问责,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加大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问题线索的规范化处置力度,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基本职责,提升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质效

压实监督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纪委监委统一指挥、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街道(管理区)纪(工)委、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全面覆盖的立体监督网络。督促各级党组织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聚焦监督重点。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监督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同级监督,督促全区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一把手”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监督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用严格日常监督管住“关键少数”;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真正做到述责任、述廉洁、述问题、述整改,推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细落实。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以及有财务、人事、项目审批等权限的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督促问题整改,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从严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领域追责问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一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落实疫情防控长效监督。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把握疫情防控的形势任务变化,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复工复产、各职能部门服务保障等阶段性监督重点,科学精准稳慎有效抓好疫情防控长效监督。

紧盯“小微权力”监督。督促各街道(管理区)党(工)委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做好政务、事务、财务、服务“四务”公开,提高社区事务办理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强化对社区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优化信访举报流程,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防松懈、防滑坡。精准用好问责利器,既防人为拔高标准,又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防问责泛化、简单化,又防执纪不严、问责不力。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严格落实“两为主”领导制度。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严格执行对上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监督,积极寻求上级指导和保障支持。

完善纪检监察派出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具体部署,健全派出监督工作机制,补强配齐区级派出纪检监察组队伍,提升派出监督质效。指导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开展监督,重点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着力实现监察全覆盖。

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加强街道(管理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和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工作岗位补贴,持续深化“三转”,健全完善学习培训、管理考核等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五)正风肃纪寸土不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不放。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对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现象,对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送礼收礼等问题,露头就打。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监督合力,督促并会同审计、财务、税务、交管等有关职能部门细化相关制度规定、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惩处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全面优化。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到底。督促并协助党委政府巩固“文山会海”和“六多”整治成果,对贯彻落实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注重发挥监委体制机制优势,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肃贪,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同时,坚持追逃防逃一起抓,配合省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提升执纪执法质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牢固树立正确执纪执法办案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规范有效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把每一起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行为文明、效果良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各方面检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彻底整改,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预防一片的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提升“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资治”效果,筑牢防腐拒变思想堤坝。做细做实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工作,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升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运用新媒体,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在“幸福黄石港”微信公众号中开辟“港纪清风”专栏,定期推送纪法知识、廉政微视频、纪检工作动态等,着力唱响黄石港区党风廉政建设好声音。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

坚守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部署开展3轮政治巡察,包含全区19家单位及14个社区党组织,高质量完成本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将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严格落实《黄石港区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区直相关部门和区委巡察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认真梳理总结巡察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

积极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不断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程和巡察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为巡察工作及时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支持。大力推进“巡审同步”,在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时,同步启动全面或专项审计工作,以审计监督、财务检查助力巡察工作巡专、巡实,增强“发展问题”的精准性,助力巡察提质增效。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健全完善日常谈心交心制度,规范落实常委会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功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纪检监察全过程。强化政治引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机关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奋进、健康向上的良好集体文化氛围。

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提出“知识广博、经验全面,具有较高专业化能力水平”的要求,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调查研究和实战练兵,运用讨论发言、知识测试等方式,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运用好轮岗交流方式,让干部在多种岗位实践中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切实引导干部队伍不断向复合型干部转化,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遵守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带头转变作风,努力做到严实深细,为基层减负。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深化系统内部监督检查,“零容忍”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严防“灯下黑”。

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持续加大纪检监察专网终端配备使用力度,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确保自主可控,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

同志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我们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需要我们始终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初心不改、使命在肩,苦干实干、砥砺前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打造现代化幸福城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