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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炜在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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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洪  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黄石港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极其特殊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更加坚决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先后开展政治理论学习65次,把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抗疫情、战汛情、助脱贫、稳经济、保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区累计开展防疫抗汛监督检查309次,督促整改问题396个,编印通报12期;助力保障疫后经济恢复发展,对12345热线接收的涉企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在重大斗争中忠实履职、发挥作用。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做实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对省委巡视移交的13个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9批372人次,对46件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二)履行监督专责更加到位

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把握全区政治生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16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143人,占比86%。注重同级监督,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同级监督的相关规定,推进同级监督工作规范化;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对1名区委常委、2名分管副区长进行工作约谈;组织街道(管理区)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加强派出监督,选优配齐派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规范的派出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派出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深化巡察监督,组织开展4轮巡察,覆盖14家区直单位、2个街道和14个社区,发现问题475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结果的同时,同步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结合“大整改、大提升”活动,针对前八轮巡察中存在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工作约谈153人次,通报批评27人次,批评教育49人次,谈话提醒109人次,55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加有力

围绕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和重要时间节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治歪风、树新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38人。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积极开展违建别墅、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6人。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黄石港公安分局胜阳港派出所所长占文生采取留置措施,打响了2020年全市打伞破网第一枪,全年共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决治理基层“微腐败”,对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曾清琳挪用高龄津贴案严查快处,克服疫情影响,用21天查清相关违法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有力维护民生民利。

(四)一体推进“三不”更加深入

坚持以强震慑、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7件,立案50件,同比增长19.2%,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大要案数量大幅高于往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82.14万元。高质量承办国家监委、省市监委指定管辖的最高法法官和律师腐败等重大案件12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在上级纪委监委的统筹调度下,成功将外逃柬埔寨人员崔某某执行留置,取得了全省“2020天网行动”首战胜果,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建议一督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9份,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对疫情期间受到处理处分的7名党员干部开展专项回访,并对其中5名整改效果突出的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帮助被问责干部放下包袱,重装出发;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在处分宣布执行现场首次为党员干部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会同公安等职能部门,查处了一起长期非法缠访闹访行为并移送司法机关。推动纪法宣教常态化,在“幸福黄石港”微信公众号设“港纪清风”专栏,定期推送纪法知识和警示案例;讲好黄石港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故事,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6篇,其中中央级媒体9篇;组织拍摄的短视频《防疫督查归来》系全市首个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的短视频稿件。

(五)自身建设更加严实

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目标导向,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学习模式,全年共开展业务培训11次,抽调6人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和专案办理,选调10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跟班轮训,促进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一体提升。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关爱下,提拔重用了一批年轻干部;常态化开展廉洁家访和日常提醒谈话,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率先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应用和区级信息技术查询室建设工作。从严从实狠抓内部监督,健全完善了信访接待、线索处置、基层挂点包保等36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刀刃向内,针对2019年财务审计反馈问题,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这些成绩的取得,源自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靠的是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辛苦付出。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委,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远考量,要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协助区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作用发挥不充分,同级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监督体系构建还需持续加压发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统筹协调、贯通衔接不够顺畅;反腐败斗争减存遏增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尤其是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力度还需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打伞成果还需继续巩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履职能力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加快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我区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持续加强政治监督,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范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抓好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日常监督、案件查办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查起,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的“两面派”“两面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坚决查处。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力保换届风清气正。加强对换届风气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违规选任干部、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诬告陷害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区委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四种形态”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用好第一种形态,切实发挥党委党内监督主体作用。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检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背后存在的监管盲区、执行漏洞,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二)围绕中心大局,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以精准有效的监督督促各单位克服麻痹大意、侥幸懈怠思想,严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

持续推动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涉及的具体任务,逐一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措施,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懒散拖”、政务服务“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增强服务保障发展意识,严格贯彻执行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少用、慎用留置、查封账户、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

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金融、政府债务、粮食安全、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深挖细查重大风险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案施教、以案促改、以案资治,加强风险问题源头治理。

全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教育管理干部的常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犯错误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教育警示有力度、容错纠错有尺度、澄清正名有态度、回访疏导有温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推进清廉黄石港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长管长严、管出习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重表态轻落实、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重点查纠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处置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管家属子女,严肃家风家教。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督导区委区政府督查、信访、审计、统计等监管部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财政金融投资富集领域、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注意发现并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形腐败问题;持续加大对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和指定管辖案件的查办力度,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保障案件质量,提升审查调查水平。扎实开展“一案一建议一督改”,认真查找发案单位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及制度漏洞,形成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的办案闭环。持续深入开展“十进十建”“宣教月”活动,深化纪法宣教,让党纪国法更加深入人心,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遵循。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因地制宜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教育、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持续巩固拓展斗争成果。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好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大数据”,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

深入开展清廉创建活动。积极协助和督促区委区政府将清廉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政绩目标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精心推动落实,严格检查考核。在全区广泛开展清廉单位、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社区、清廉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人人时时处处讲廉、守廉、赞廉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继续完善派出机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日常监督方式方法,促进综合派出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配齐基层专兼职纪检人员,强化履职保障,规范工作开展,有效延伸监督链条。

完善法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完善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审判、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等环节的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学习上级纪委监委经验,探索建立案件查办一体化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

做实做深同级监督。充分运用《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的15种监督方式,结合我区实际,有效开展同级监督。积极协助和督促同级党组织“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完善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集体谈话、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等制度,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自觉和常态。

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健全完善“四项监督”之间协调衔接、整体贯通的有效途径和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五)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规范高效

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完成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深入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部署,推动巡视巡察力量联动、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做到协同高效。采取“巡街道带社区”、专项巡察等有效方式,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整改公开机制,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推动职能部门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完善长效机制。

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不断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强化巡察制度执行。坚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助力构建市区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巡审同步”,确保巡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作为常委会、党支部学习主要内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加强干部培育管理。继续开展干部交流轮岗、跟班学习、跟案锻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招录法律、财经、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人才,改善队伍人才结构。加强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完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

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坚持系统培训和精准滴灌相结合,重点抓好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执纪执法能力,打造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业化队伍。

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设备国产化适配和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平台建设,实现各方面信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功能优势,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全面严实纪律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狠抓内部教育和管理,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有约束、受监督。持续巩固“凝魂修身铸铁军 提能增效建新功”活动成效,带头转变作风,自觉从自身做起、严起、改起。坚持“刀刃向内”“探头内照”,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现象严肃处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展现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昭示新作为。新的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战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的守正创新态度,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区开启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