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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在开发区纪工委暨铁山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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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为开发区·铁山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开发区纪工委工作会议暨铁山区纪委九届五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5日)

李  泽


同志们:

我代表开发区纪工委、铁山区纪委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之年,也是开发区·铁山区一体化发展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党工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工)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开发区·铁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实践。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2019年,区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10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专题学习读书班6期、讲授专题党课4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和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全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7件7人。加强对机构改革等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两区一体化”发展改革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布通报1期、下发交办函22份,并督促整改到位,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重大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9年审慎审核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82批644人(次),出(国)境回复24批25人(次)。

(二)持续正风肃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用纪律护航经济发展。出台《关于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采取设立纪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室,制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类的投诉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反馈流程,主动到经济建设一线部门提供纪律服务,深入企业走访并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联系卡》等措施,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区开展“小产权房”等各类专项清理整治工作22项,共发现问题170个,处理114人,助推了全区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累计查处问责36人,收缴资金46万余元,工作受到市纪委监委领导充分肯定,并在省市进行推广。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扶贫领域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保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防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查处各类问题39个,给予党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57人。

(三)落实监督第一职责,日常监督工作扩面提质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区纪(工)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的改革工作。目前,区纪(工)委监委机关科学设置了6个内设科室,设置了2个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组建了2个常设巡察组,监督全覆盖的框架基本构成。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个、处理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3期2人。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开展了2轮8个单位的常规巡察,移交面上问题28个,移交问题线索8个。通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已巡察的25个单位对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整改,督促巡察移交的422个面上问题整改到位。

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人(次),占总人次的51.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人次,占27.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7.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13.9%。

(四)坚决惩贪治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全区受理信访举报182件(次),处置线索386件,立案143件,同比上升0.7%,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7人,依法留置1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扶贫、教育、低保等民生领域,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办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49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4人,立案33人、依法留置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落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方针。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一体构建“线上”+“线下”党风廉政宣教载体,受教人数达3万余人。线上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区纪(工)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廉政信息70期190条。线下开展“廉政书画展”等系列宣教活动50余场,编印9期典型案例通报、拍摄1部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两区融合实效,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衔接,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要素规范使用15种监察措施,全面提升监察工作质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提质增效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30余次、知识测试7次、专题业务培训2次,有力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严把政治标准,选配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2019年调任1人、提拔10人。积极选派推荐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各类培训和跟班学习14人(次)。

健全完善机关运行机制。科学调整内设机构,编制人员力量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执纪执法办案一线倾斜。规范制定用品采购、财务报销等9个方面内务工作运行具体流程。对镇街纪(工)委问题线索集中登记交办、查办案件进行提级审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用权,审慎用权。

严格管理防止“灯下黑”。开展委机关内部保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自查自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效能意识、履职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十五不准”和“鄂纪干监25条”,对执纪违纪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及时查办2件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问题,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成绩来之不易,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指引,靠的是中央、省、市纪委和党工委·区委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靠的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区纪(工)委监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差距: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不收敛不收手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组织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行业监管主动性不够,部分领域仍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刻分析,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和迫切,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责任重大。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发区·铁山区实现“四个全市领跑”、推动“三大新飞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不懈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持之以恒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要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好、把握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党工委·区委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监察建议等机制,加大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协助党工委·区委严把选人用人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涵养政治生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严格监督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防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不定期对“三大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大力督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工作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以及“六种病”等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着力营造干净担当干事创业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和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推进执行区纪(工)委监委出台的《关于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制定免责清单,让干部干事创业心无旁骛。

(三)持续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下更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威慑。督促并会同党委政府“两办”巩固精文减会减考核检查的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投入主责主业上。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集中整治,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改起。针对年节假期“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等特点,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针对利用地方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送礼收礼等问题,坚持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针对“四风” 隐形变异后的新现象,坚持露头就打,决不允许出现“破窗效应”,决不允许反弹回潮。着重从经费管理源头上刹住享乐、奢靡歪风,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聚焦第一职责,突出重点精准有力抓实监督

抓实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严格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规范性实施办法,指导派出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重点做好对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和核心岗位、关键人员等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压实部门负责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上行下效的“头雁效应”。

抓实对“重点领域”的精准监督。要聚焦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行业,以及有财务、人事、项目审批等权限的重点岗位,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管,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推进,形成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抓实对“小微权力”的精准监督。督促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党支部(党委)、村(居)委会及村(居)民小组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大接访”活动,实行重点信访件挂牌督办制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五)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把握巡察政治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要求,聚焦“六项纪律”“三大问题”,紧扣“六围绕一加强”,紧盯“两个维护”“五个持续”,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计划。着力发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探索协同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异地巡察等方式方法,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在完成巡察数量的同时,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在精准巡察上做文章,真正把巡察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每轮常规巡察问题反馈后,严格按照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日常督查办法,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巡察办自身的日常督查责任,对被巡察单位日常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格处置,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以及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扶贫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意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合作,前移防逃关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规范正确行使。针对日常监督和案件办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长治长效。

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案件剖析材料,及时向社会通报曝光,让不收敛、不知止者“丢面子”“掉底子”。规范做好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工作,帮助案发单位查找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弘扬廉洁文化,扎实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和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以案五说”,引导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七)抓实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着力加强机构政治建设。各级纪(工)委书记要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政治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始终。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更要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对各种违犯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挺身而出,作决不妥协的斗争,努力铸就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

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实施“全员铁军培训计划”,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全方位锻炼,通过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重点是不断加强对镇街纪(工)委监察室的指导力度,着力提升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分期分批抽调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工)委监委机关各内设科室“跟班学习”。

逐步推进信息化科技化。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和承担的试点项目要求,本着科学、实用、节俭、廉洁、安全原则,加快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检举举报平台等相关项目建设和应用,做到用信息化科技化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提升办公办案执行力、战斗力,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高质量、高效率。

严格规范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重点开展“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益年活动”,对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防患未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同志们,世界上的事都是干出来的。让我们以“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向前”的奋斗姿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期待,不断坚持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发区·铁山区实现“四个全市领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