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定续写全面从严治党首善下陆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下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9日)
吴 红 英
我代表第十届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区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上率下、措施有力,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证。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正风反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首善下陆建设如火如荼。突出表现在:政治建设引领,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意见回复关,促进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不断转向严紧硬;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严肃纪律审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年共立案5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先后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警示教育一大批党员干部不再触碰并远离纪律红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使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扎实有序推进下陆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彰显了区委强有力的政治能力和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不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四风”问题隐形变种,违规公车私用、变相吃喝等问题时有发生;“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尤其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过程中,少数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发挥还不够,红脸出汗还没有形成常态化,效果不明显;纪委开展执纪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没有完全实现监督责任延伸到最基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亟待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半途而废,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续写全面从严治党首善下陆新篇章。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区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城区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检查的重中之重。对于任何违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损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言行,要迅速查处;对于那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要坚决剔除。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对不认真执行乃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积极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把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的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挖掘和利用下陆廉政文化资源和廉政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从政的浓厚社会文化氛围。
二、切实履行党章党规所赋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力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克服和改善因学习不够、认识偏颇,导致的履职不完全不充分等问题。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时,要加强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监察委的组建是完成试点工作的第一步,要尽快生成新的战斗力、执法力,使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政治业务培训。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要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并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干部到上级跟班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成为严格执纪的行家里手,又成为依法办案的专业人才。
抓好转隶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实现编合、心合、力合。根据转隶人员业务专长,科学定岗定责,确保人尽其才、优势互补,推进监察全覆盖无禁区,形成“l+l>2”效应。
建立完善新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探索在基层单位设立监察员模式,推进监察全覆盖。
四、持之以恒查纠“四风”,推动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密切关注各种隐形变异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聚焦卫生、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畅通信访举报,强化明察暗访,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惩处越严越重的强烈信号。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规范完善制度,筑牢制度篱笆,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坚决查纠重表态、调门高而行动少、不落实乃至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宗旨意识。对漠视群众的诉求、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盯住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惠民等领域腐败问题。
严把审查调查案件质量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程序规范,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办案文明、效果良好的“铁案、精品案”。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把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确保万无一失。
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用入脑入心的纪律教育和刚性严格的纪律执行,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普纪”教育。贯彻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基本知识测试制度。建设完善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对于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握实际,找准切入点,用好方式,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约谈函询的核实工作,督促接受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者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纪律执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依规用足用好纪律处分权,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工作,凡是处分决定,都要在本部门党组织会议上宣布,以增强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教育性、震慑力。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都要下达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检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情况,检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和部门,按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八、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大查处危害群众利益“蝇贪”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落实甚至是弄虚作假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基层腐败集中整治,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举报件办理程序,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办理、及时回告,不欠“感情账”“纪律账”“经济账”。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查处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区财务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并倒查有关党委和纪委的失职失察责任。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保护伞”。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委监委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尤其要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范围扩大了,相伴而来的搞特权和腐败风险也随之加大,一旦失控,被腐蚀、被“围猎”,将造成严重危害。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和赵乐际同志一再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并且是“全面过硬、始终过硬”。这既是对我们的谆谆教诲,更是对我们的严格要求。
要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提升本领,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到信念、政治、责任、作风、能力、纪律、廉洁、学习八个过硬。强化内外监督,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压实纪检监察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形成从严从紧氛围。持续深化“三转”,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零容忍解决“灯下黑”,严格执行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执纪违纪、压案瞒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真抓实干,务实重行,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城区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