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为首善下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下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
吴 红 英
我代表中共下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党规执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督查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协助区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3家单位主职进行警示约谈。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洁意见539人次,其中涉及干部选拔任用46人次,提出暂缓否决意见7人次,通过从源头把关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年开展3轮巡察,完成6家部门单位政治体检,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3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4家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
协助区委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开展普纪普法教育。开展廉政专题演讲比赛、廉洁家书征集、廉政书画展、廉政讲堂、廉洁家庭报告会、廉政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把法纪知识送到党员干部群众身边。充分运用刘伦堂先进事迹陈列室、廉政文化墙、“首善下陆”公众微信号“清廉下陆”专栏等文化阵地,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开展“廉洁之星”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区掀起了一股向先进典型对标看齐的热潮。2018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宣传报道37篇,其中《下陆区党风廉政建设对标身边典型》等5篇文章在湖北日报发表,并被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等多家媒体转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寸步不让,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教育提醒不放松,明察暗访不间断、专项治理不停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2018年,发布节假日纪律要求提醒8次,开展明查暗访51轮次,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9起,处理人数1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瞄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存在不认真履职行为的2名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在全区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集中开展十八大以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狠抓审查调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优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8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4件,立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案件审理。通过对刘细全等留置案件的实战练兵,全面学习运用各项调查措施,进一步明晰监委各项法律文书和办案流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的衔接顺畅运行。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全区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47人次,占比77.3%,有针对性地发出《监察建议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有关部门整改问题,建章立制。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推进工作而违规的4名相关责任人从轻处理,免于党纪政务处分。通过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向组织部门推荐建议提拔启用干部4人,切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五)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8件,做到信访件办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了实名举报人满意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清理,深挖细查是否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助力“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个,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2个,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承诺和落实项目为王干事为先问责试行办法,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六)强化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微信平台等载体集中组织理论业务学习活动,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新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强配齐社区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落实关于淬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意见25条,构建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内部监督格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晰工作清单,形成“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对内“两个责任”,分层级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十五个不准的要求从严自律,规范日常工作行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仍然不强、法纪意识淡薄,不想腐的自觉尚未形成;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不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制度建设和执行还不到位,不能腐的堤坝尚未筑牢;有的党员干部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识不够,不担当、慢作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现象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工作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思想,开展执纪监督、发挥再监督“探头”作用的力度还不够,有的新区纪工委职能发挥效果不明显,没有完全实现监督责任延伸到最基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握纪法关系不够精准、法法衔接不够顺畅,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下陆区建区40周年,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首善下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监督的必查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防止口号化、空泛化等形式主义。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将区委关于“项目为王 干事为先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
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强化服务意识,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一流政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决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承诺。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保障涉企案件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最大限度减轻涉企涉商办案影响。优先办理涉企信访举报,对恶意损害民营企业声誉的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支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将对干部的提醒列入日常工作,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对有冲劲、敢打敢拼的“狮子型”的干部,更要多当“婆婆嘴”。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及时公开予以澄清,并帮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干事。严格执行落实项目为王干事为先问责办法,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的意见》,全面提升回访教育综合效果。充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激励我区党员干部敢想敢干、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助推首善下陆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对有监督权、执法权的单位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审查调查时既要查清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也要查清违纪问题。加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加强新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重办案轻监督的想法和做法,都是片面和错误的,必须防止和克服。
着力抓好日常监督。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密切关注作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给干部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不能看到小错而不管,等到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查处。查处只是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违纪违法,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才是根本目的所在。
(五)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相结合,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把巡察发现问题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突出重点精准惩治。切实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插上“科技翅膀”,推进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信息化建设。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新型腐败行为,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管理监督,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达成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将宣传教育挺在前面,持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宣教月”、“十进十建”、“遵纪守廉促发展”等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持续做好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着力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持群众反映的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问题。聚焦扶贫、环保、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时刻防范各种隐形变异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年行动。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学习过硬要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带头建设让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鄂纪干监25条、纪检监察干部15个不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严肃查处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为。以严实的作风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风好正是扬帆时,无需扬鞭自奋蹄。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努力取得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首善下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