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1日起,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为一个月。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决策和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问题,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