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西塞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黄石市西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黄石市西塞山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区纪委与区监委(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负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园区(河口镇)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市在西塞山区单位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合署办公,区纪委下设反腐倡廉中心一个,为事业单位性质。
二、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4.31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16.8%。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744.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4.31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16.8%。其中:基本支出666.31万元,占总支出的89.5%;项目支出7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5%。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均为744.31万元;2019年收入、支出894.69元,同比下降16.8%。一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9.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减少80.77万元。二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0.0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41.53万元,2019年预算222.30万元,同比下降36.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1)、办公费102.20万元,同比下降44.3%,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办公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同比持平。
(3)、其他交通费18.30元,同比增长6.0%,原因是本年度事业编制发放交通补贴。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办公费12万元
(2)、印刷费9.8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50万元,同比增长3.6%。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同比增长100%,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公务用车共4辆,其中2辆为办案专用车辆。
7、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纪检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构建纪检检举举报平台,推动检举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
(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专项经费8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示范化、精品化。
四、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区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