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阳新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纪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合署办公。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意见和处分建议。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做好国家监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
7.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8.行使国家监察职能.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9.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各巡察组开展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阳新县纪委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县纪委监委由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21个机构组成,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103名(含县纪委监委机关编制51名、县委巡察办编制1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编制41名),事业编制23名,工勤编制7名,计133名。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合计9名。
1.县纪委班子成员7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2名,纪委常委4名。
2.县监委班子成员7名,其中监委主任1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委副主任2名(2名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委委员4名(其中2名由纪委常委兼任)。
3.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1正2副,副科级巡察专员4名。下设4个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个巡察组各核定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共3名。每个组设组长1名(组长使用所在单位编制,从县委巡察组组长库中产生,实行一次一授权),副组长1名,副科级巡察专员1名(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
4.内设机构正职职数13名,副职职数13名。
5.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县反腐倡廉教育中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阳新县纪委2020年预算总收入是1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万元。比2019年930.2万元增加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和办案费用增加。
阳新县纪委2020年预算总支出是1366万元,本级预算总支出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阳新县纪委2020年预算总收入是136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阳新县纪委2020年预算总支出是136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阳新县纪委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366万元,比2019年930.2万元增加43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366万元,比2019年930.2万元相比增加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人员工资上涨、办案经费增多。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阳新县纪委2020年预算拨款总支出1366万元,2020年部门本级预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6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4.科学技术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8.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10.农林水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11.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56.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数14辆。“三公”经费与2018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496.68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4808.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346.6平方米,专用房屋1461.9平方米;土地面积为5735.6平方米;机动车实有数为14辆,价值130.41万元,其中:小轿车14辆,大中型车辆0辆,其他车辆0辆;大型专用设备0万元,其它固定资产366.27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无绩效目标说明。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