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为阳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阳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5日)
李建华
现在,我代表中共阳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创先争优、担当作为,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一)履行协助职责,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组织6家单位党组织书记在县纪委全会公开述职述廉,现场接受提问、测评打分并交办问题清单。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组织专班对全县120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用好党内问责利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失职失责人员问责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抓好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宣教月”“十进十建”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忏悔录、旁听案件庭审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举办文化惠民暨“十进十建”文艺巡演,编排反腐倡廉采茶剧《莲花湖畔》,做强“村村响”“小喇叭”宣传品牌,推动纪法宣传全覆盖。我县“十进十建”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认真履行廉政把关职责,对107批次3978人(次)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定《关于诬告陷害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为5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不实举报。
(二)强化政治监督,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牵头组织精准扶贫巡查督战8轮,印发专报8期,通过明察暗访和实地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查处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50个,处理处分180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135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公开曝光12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8+6”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牵头组织“吃空饷”及“小产权房”清理,已清理出涉嫌“吃空饷”人员188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建设“小产权房”129人。推进大棚房及违建别墅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严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治纪律,开展检查10余次。
(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9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82件,立案4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1人,留置2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严肃查处了陈绪然、夏青、胡再超、柯彬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产生强大震慑。认真办好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得到上级纪委监委高度肯定。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0件,办结48件,追责问责32人,其中办理打击“保护伞”留置案件9件。聚焦黑恶势力做大成势、采砂采矿和工程项目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柯斌砂霸案、柯征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背后的“保护伞”及失职失责人员立案查处25人。我县“打伞破网”工作经验在省纪委监委专刊印发。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到相关单位宣布处分决定17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9份。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严把案件审理关,案件质量得到提高。
(四)持续发力纠治“四风”,作风建设向纵深拓展。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个,处分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基层减负年”行动要求,着力整治文山会海、考核泛滥、过多留痕等问题,全县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3个,问责2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严肃查处了湖北电视问政曝光的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失职失责人员,问责党员干部8人。统筹推进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廉政账户”等集中治理,查处问责67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黄石电视台曝光的8家窗口单位作风问题进行“一案双查”,问责33人。
(五)深化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全年开展4轮巡察,对28个镇区、县直单位党组织及1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已反馈面上问题207个,移交问题线索25个。强化问题整改,县“四大家”领导参加所联系或分管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反馈会,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整改落实。统筹推进中央和省市三级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查办工作,中央巡视反馈的10个问题线索、省委巡视反馈的177个问题线索和市委巡察反馈的150个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市委提级巡察两个乡镇反馈的35个问题线索办结42.9%。
(六)推进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在全市率先完成派出机构改革,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全部到位。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3家县属国有企业配备纪委书记。持续深化“三转”,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工作实际不再分设执纪监督室与审查调查室,统一名称为纪检监察室,在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恢复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置。推进转隶人员深度融合,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调配干部,有效凝聚工作合力。
(七)坚持严标准高要求,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9次,县纪委常委会开展学习22次。紧扣主业主责,加强能力建设,组织镇区新任纪委书记、副书记到执纪执法一线跟班学习、实战锻炼,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40人次。通过改革转隶、公开招录、择优选调等途径,补充纪检监察干部23人。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促进纪检监察青年干部成长成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调整党支部设置,各专案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等纪律规定,完善保密、财务等内控制度,认真整改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查系统内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党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够明显,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等问题时有发生;信访举报依然高位运行,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不快,工作质效还有待提高;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充分,保护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措施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与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有差距,内部监督还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阳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扎实开展“双年”(激励担当作为年、工作质效提升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反复学、跟进学,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自觉立行立改,带头担当尽责,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加强对党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敷衍整改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进一步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责任,认真实行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层层落实。用好党内问责利器,对失职失责者严肃追责问责。
(二)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助力阳新高质量发展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六保”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和市纪委监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少用、慎用留置措施;对于相关企业,少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提供保障,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和市纪委监委《关于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在全县大力开展“激励担当作为年”行动,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为实干者鼓劲,对诬告者亮剑。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及时推荐使用。
(三)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我县脱贫摘帽成果。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清零行动,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集中核查,确保今年6月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件见底清零。继续开展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精准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款物的黑手。
掀起“打伞破网”新攻势。继续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抓好初信初访办理,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疑难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排查和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进行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必要的直查直处。严格落实“三个反馈”制度,推进信访办理工作提质增效,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在身边。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稳步推进县镇两级信访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注重从经费源头上刹风止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继续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选择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在信访处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保持坚强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一刻不停歇,“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矿产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禁违反程序规定,严禁工作随意性,对于任何违反纪法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强化办案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安全措施,守牢办案安全底线。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于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
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资治工作,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十进十建”活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浓厚氛围。坚持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警示教育,做好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
(六)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扎牢对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笼子
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积极探索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方式方法。研究制定派出纪检监察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对相关部门党组及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提高派出监督的有效性。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行业及其重点部位加强监督,聚焦“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环节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以及国企、医疗、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督促镇区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专职专责。督促镇区推进基层站所和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推动落实专项财政补助。
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四个全覆盖”监督相互衔接,发挥作用。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沟通,切实发挥好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融合。
(七)准确把握政治定位,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统筹安排对镇区、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合理确定年度巡察任务,加大巡察工作进度,为实现本届巡察全覆盖目标奠定基础。
狠抓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深做实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派出监督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及时查结巡视巡察移交线索。始终把办理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安排专人专职专责负责问题线索接收、分办,加强直办、督办,推进问题线索见底清零。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纪律规定查处问责,充分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八)对标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坚持做到政治过硬。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成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建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依托“楚天纪检监察大讲堂”、县委党校等阵地,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工作,做到纪法贯通。以“激励担当作为年”和“工作质效提升年”为抓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履职考核,充分发挥好纪检委员职责作用。注重发挥县纪委委员作用,积极搭建平台,提高履职水平。加大干部考录、公开选拔力度,充实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继续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内控机制,推进“一系统四平台”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造谣、污蔑、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健全关心关怀机制,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担当有为。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时不我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阳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