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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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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对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问题,主要受理反映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