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1年3月23日起,对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发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受理反映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级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