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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巡察|将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抓紧抓牢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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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石港区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把巡察工作列入区委重要工作内容,与区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自觉担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以高质量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提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

一是坚持把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紧扣政治责任开展巡察监督,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不偏离。本届区委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中有40%以上涉及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坚持把巡察作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区委书记带头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谋划、直接部署、直接推动,定期听取汇报,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直接点人点事,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各类“中梗阻”问题,调动各方力量支持巡察。目前,已全面完成九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对全区46个单位和33个社区开展共十五轮巡察,发现问题1185个,发现问题线索97条。反馈的11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34个,整改完成率达99.6%。三是坚持把巡察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黄石港区正面临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临空产业发展、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城市更新等重大机遇,正处在转型发展、突破瓶颈的关键时期,区委坚持用好巡察利剑,把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摆在深化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将整改过程转化为发展干事创业的实劲,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改革成果。去年以来,围绕防疫措施落地、复工复产达产等开展监督检查290次,督促整改问题386个,有力推动疫后重振;开展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推动整改问题60余个,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被列为省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展重点项目集中攻坚活动,督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40余个,为经济发展积蓄后劲;开展优化环境监督检查,实现561项服务事项进入政务窗口,99.8%的区级事项“最多跑一次”,737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2020年全国纳税服务满意度评选综合成绩跻身全国前50,全省排名第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压实责任,深化政治巡察

一是强化“五级责任”“五责协同”抓巡察。强化区委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及时听取情况汇报,为巡察工作提供各类保障。担起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压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在机制、制度层面推进工作,确保巡察工作优质高效全覆盖。压牢巡察办综合统筹责任,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等建议。压实巡察组具体实施责任,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确保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精准。二是围绕“三化合一”抓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基础上,强化整改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有力遏制相关问题的重复发生。实现巡察工作信息化,用好巡察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比对系统,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推动巡察队伍专业化,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分类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严明纪律,为巡察组增配4名编制,配备2名专职巡察组副组长,打造能征善战的专业化巡察队伍。三是突出“三个聚焦”抓巡察。坚持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巡察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坚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工作,做到哪里腐败易发多发、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巡哪里,重点推进一批群众关切的问题。近年来,全区改造老旧小区19个、房屋356栋,惠及居民1.8万户;拆除违章建筑1900余处,将近9万平方米公共空间还给居民;投入资金10.79亿元,新建和改扩建9所学校,增加教育用地10万平方米,增加学位5000个以上,在全省首家荣获“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称号。坚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巡察重点,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本届区委巡察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经全部摘帽,同时推动33个社区全部成立红色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分层组建63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目前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共移交97条问题线索,办结93条,立案20件,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36人,共追责问责1472人次,挽回资金1034.68万元。

强化整改,实现标本兼治

一是专职部门督整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整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区委坚持把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主动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起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促进践行初心使命结合起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二是部门联动促整改。部门间互相协作,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巡察整改督办责任,避免多头检查重复督办。进一步健全落实巡前、巡中、巡后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职能部门巡察整改行业监督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大整改、大提升”活动中,梳理形成《巡视巡察共性问题对照检查清单》共四大类37个具体问题,在全区进行问题举一反三“大整改”,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大提升”,全区32家单位对照该清单自查问题230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问题反馈清单审核销号台账制度,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协同监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和审核,实行销号管理,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三是严肃问责推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出台《黄石港区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巡察问责建议制度,由区委巡察办向区委组织部提出追责问责的书面建议,区委组织部根据《黄石港区区管干部履职尽责积分制管理办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扣分管理。2021年以来,已根据此办法对经多次督办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并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作者系黄石港区委书记 严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