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娜、通讯员胡海涛)“严禁新官不理旧事,严禁虚假整改……”10月12日,黄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向未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的二级单位,下发督促整改提示函,压实整改责任。
黄石市委狠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前13轮巡察发现的3130个面上问题实行“挂图督办”,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96.8%;728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立案审查121件,党纪政务处分91人,留置及移送司法11人,组织处理201人,谈话函询32人。
“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不清晰,记录没有区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扶贫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存在廉洁风险”……各巡察组不回避、不护短、不遮丑,把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办分类梳理,将2016年以来巡察发现的问题分为招投标领域、机构编制管理、国有固定资产出租、直管公房管理、宗族祠堂建设、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17个专题,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反馈,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在“小产权房”专项整治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组织处理1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军介绍,通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察整改督查等,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的“过关心理”。
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黄石市出台《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整治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市财政局收缴租金225.8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6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