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能当摆设的路灯全亮了,大家吃完晚饭都出来拉家常、跳广场舞啦!”近日,在湖北省阳新县木港镇枣园村村口广场,村民吴远全愉快地向前来回访的巡察组干部说道。
此前,黄石市委专项巡察组进驻木港镇,发现该镇包括枣园村在内的多个村子存在路灯电池板老化、灯头年久失修、电线杆倾斜等突出问题,巡察组督促该镇党委立行立改。在镇党委的推动下,该镇26个行政村通过更换电池板、维修线路、扶正倒杆、加装漏电保护器等方式复亮路灯381盏,并举一反三,建立引导村民通过认领等方式参与村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等规章制度7项。
据悉,为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4月初,黄石市委在启动第一轮常规巡察的同时,以路灯监督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派出两个专项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大冶市殷祖镇、茗山乡、阳新县浮屠镇、木港镇等4个乡镇及所辖行政村党组织,提级开展为期30天的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专项巡察。
“本轮专项巡察主要查找履行路灯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审批手续不全,借机虚报套取、违规挪用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路灯规划不科学、养护不到位等问题。” 黄石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专项巡察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调阅资料等“一线工作法”,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路灯不亮等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专项巡察组实行分类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将有关情况迅速反映给镇党委,由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约谈村“两委”,提出整改建议,并安排专人回访督查落实;对较为复杂的深层次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截至目前,两个专项巡察组共推动4个乡镇115个行政村整改基础设施建设面上问题48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项。(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