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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网站报道西塞山区监督故事:“重复”拆迁的厂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23-09-17 分享:

“作为村干部,我们要从赵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中汲取深刻教训,不该拿的不拿、不能占的不占,严守纪法底线。”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石龙头村党支部围绕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赵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警示活动。

此前,西塞山区纪委监委聚焦村级“三资”开展专项监督。在走访石龙头村过程中,不少群众反映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赵某某涉嫌侵占拆迁款。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展开深入核查。

在查阅资料时,区纪委监委派出的核查组发现了一份2018年赵某某与园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一处厂房征收补偿协议,赵某某得到补偿款55万余元。同时,核查组还发现了一份某公司负责人董某与赵某某签订的同一厂房的转让协议,协议落款日期是2013年5月。

“拆迁的房屋原是我们公司的厂房,但我们欠赵某某钱款,后来公司经营不善就将厂房转让给他了。”董某向核查组干部说道。

“协议是哪一年签订的?”当核查组提到协议签订日期时,董某闪烁其词,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慌张。

“此前村民反映该房屋早就被征收了,当时公司的老板是张某某,那为什么签订转让协议的是你呢?”核查组继续追问。

“张某某是我的妹夫,后来去了外地发展,2018年就将公司交给我代为打理。”董某说道。

“既然你是2018年才接手该公司,为什么2013年就与赵某某签订转让协议呢?”面对核查组追问,董某一直无法解释清楚。

核查组决定与张某某取得联系,查清当年房屋拆迁的来龙去脉。

“因为公司厂房在石龙头村,所以2013年由赵某某代表园区拆迁办与我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我得到补偿款6万余元。几年后,我去了外地,就将公司交给董某管理。”张某某向核查组介绍。

“既然2013年房屋已被征收,为何2018年被重复征收?”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以及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下,赵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严重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2013年,赵某某在村里负责拆迁工作,并代表园区拆迁办与张某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此事仅有赵某某等几人知晓,且原始材料遗失。2018年,园区要对此区域进行征收改造。赵某某利用他人不清楚该处厂房已被征收的漏洞,唆使董某与其签订虚假转让协议,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获得包含房屋面积补偿、装修补偿、附着物补偿等征收补偿款55万余元。最终,赵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干部党性观念弱化、纪法意识淡薄、拆迁领域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西塞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治,向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监察建议,同时对全区各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完善招投标规范、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等制度15项。(通讯员 陈琼)